伊春市法律援助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伊春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6年度部门决算网上公开说明
一.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实施了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我市弱势群体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并高质量的承办法律援助各类案件。
(2)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的执行工作。
(3)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承办法院指定的刑事案件。承办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各类民事.行政案件。
(4)负责承办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
2.机构设置:
伊春市法律援助中心于2001年成立。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并纳入财政预算的全额拨款单位。核定了机构和人员编制,伊春市法律援助中心编制6名,在职实有人数4人;退休8人,遗属1人。 单位预算是一级预算单位,单位财务执行行政单位会计管理制度。
二. 文字说明
(一)2015年末决算公开数71.56万元。本年度收入71.56万元,本年度支出71.56万元。
(二)2015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5年支出71.56万元。
1.行政运行(2040601)决算数24.6万元。
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2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5万元,津贴补贴10.1万元,年终奖金1.6万元,遗属生活补助 0.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其中:办公费0.9万元,邮寄费0.3万元,职工住宅供热补贴1.9万元,差旅费0.3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工会经费0.1万元,)
2.法律援助(2040607)决算数4万元。
其中:法律援助办案补贴3.5万元,法律宣传支出0.5万元。
3.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决算数38.46万元。
4.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决算数2.9万元。
其中: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8万元,工伤保险0.3万元,公务员医疗0.3万元,大额医疗费0.2万元,生育保险0.3万元。
5.住房公积金(2210201)决算数1.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无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国有资产占有数1.98万元,和2014年数相比一致。无增减。
(六)名词解释
行政运行:反映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在职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年终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本单位支付离退休人员工资.
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反映支付律师办案补贴和信访值班费。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助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政府采购: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政府采购文件规定进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我单位本年度无采购项目支出。
固定资产:反映本单位办公设备的净资产价值。
伊春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6年9月21日